周永刚冤案平反获580万赔偿,坐牢21年终得昭雪,拟申请追责
回想起一年前的12月20日,对于周永刚而言,那是一个永生难忘的日子。在这一天,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庄严地宣判他无罪,为他长达35年的冤屈画上了句号。那一刻,周永刚的眼中闪烁着泪光,心中既有解脱的释然,也有对过往岁月的无尽感慨。
服刑21年4个月零4天,周永刚的青春和最好的年华都在监狱中度过。18岁那年,他被无端卷入一场冤案,从此失去了自由,直到39岁才重获新生。这漫长的等待和煎熬,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。但周永刚却以惊人的毅力和坚韧,挺过了这段黑暗的时光。
出狱后,周永刚并没有沉浸在过去的痛苦中无法自拔,而是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,为自己讨回公道。今年5月,他鼓起勇气,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递交了《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》。在申请书中,他除了要求经济赔偿外,还希望赔偿义务机关能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公开为他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恢复名誉。
等待的过程无疑是漫长而煎熬的,但周永刚始终保持着坚定的信念。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,相信正义虽然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。终于,在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后,他等来了那份沉甸甸的赔偿决定书。
对于为何周永刚的赔偿金额会如此之高,孙阔律师给出了详细的解释。他表示,一方面是因为当前的赔偿标准相较于过去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;另一方面,周永刚在监狱中失去人身自由的时间长达21年4个月零4天,按照每日赔偿金的标准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462.44元来计算,这一项就高达360多万元。此外,考虑到周永刚的特殊情况,法院在赔偿金额上也给予了一定的照顾。尽管如此,本案的赔偿金额仍然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没有超越任何法律标准和范围。
孙阔律师还进一步指出,从经济的角度来看,冤案平反得越早越快,国家需要赔偿的金额就越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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